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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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我院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接受校外调剂复试名单及复试安排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和《广州中医药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以下简称《复试录取办法》)《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阶段(第三批次)调剂复试工作通知》,现就我院硕士生招生第三批次校外调剂复试和录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复试名单

姓名

报考专业

外语成绩

政治成绩

专业课1

专业课2

总分

胡慧敏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72

69

121

119

381

向阳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70

63

125

119

377

马继飞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64

69

123

125

381

陈小萍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65

68

116

123

372

李悦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66

74

100

126

366

肖文惠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76

73

214

0

363

薛佳玉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67

59

123

114

363

黄正伟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80

71

108

102

361

郑港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61

59

125

117

362

栾芸芸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66

68

116

110

360

张育玮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64

68

98

128

358

谢珮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61

65

120

112

358

二、确定调剂复试名单的办法

(一)调剂考生限定条件

1.符合教育部和学校要求。

2.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不得低于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接受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接受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调剂考生本科专业与接受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复试名单选取标准

1.优先选择报考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的考生;

2.初试英语60分以上;

3.初试总分从高到低;

4.按1:3复试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三、复试笔试和面试安排

复试总分值200分,复试形式为专业课笔试(100分)、导师组面试(100分),复试试题的命题及笔试工作参照《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硕士生复试专业课命题与笔试组织工作的通知》(中医研生〔2019〕20号)。

(一)考生报到

时间:2019年4月14日上午8:30-11:30

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区经管楼207

联系人:李老师(15626461332)

要求:携带相关要求资料。同时,请携带简历(一式七份,贴相片)、复式记录表(一式七份),学院官网下载模板。

请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准予参加复试:

考生类别

现场查验(原件)

提交存底(下列纸质材料按顺序装订好上交)

往届生

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成绩单

1.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需本科毕业院校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4.学历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复印件

5.思想品德考核表

应届生

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

1.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3.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加盖红章或审核签章)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思想品德考核表

(二)心理健康测试(上机测试)

时间:2019年4月14日上午(报到后进行)

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区经管楼207

(三)笔试

笔试科目:《卫生事业管理》(100分)

时间:2019年4月14日下午14:30-16:00

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区经管楼103

(四)面试

面试总分值100分,包括基础知识及理论评价(40分),专业知识与技能评价(30分),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2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分)。

时间:2019年4月15日14:00-15:00(请提前十分钟到203等候)

地点: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教学区经管楼201

考生可携带下列材料参加导师组面试:

1) 思想品德考核表

2) 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红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3) 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WSK、PETS等成绩单);

4) 获奖证书;

5) 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

6) 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7) 定向就业类别考生须提交反映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的相关材料;

8) 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五、录取

(一)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将严格执行“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复试时,专业课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2.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二)录取程序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所有考生的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加权计算方式,初试成绩占50%,复试笔试成绩占20%,复试面试成绩占30%。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笔试成绩×20%+复试面试成绩30%,综合成绩为考生的最终录取总成绩。

2.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院招生考试复式工作领导小组按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与招生类别(学术型、专业学位)拟定待录取名单及递补名单(两份名单均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打印名单审核无误后由院所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研招办。研招办汇总审查各院所的待录取名单,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形成拟录取名单,统一在校园网站公示。

六、学院工作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0-39358516(15360019925)

                                                                  广州中医药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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